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申报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本次专项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课题方向
本次申报设立课题指南(见附件1),重点课题原则上从课题指南中选题申报。如确有需要,申报人可对选题名称进行适当调整。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可对应上述课题类型的定位和要求,着眼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自拟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人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课题申报人要求35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
3.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此次最多可参与2个课题申报。承担国家课题和省部级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课题,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4.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请课题的,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四、结题要求
(一)主持人申请结题前须向省文旅厅提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经省文旅厅审核同意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省社科评审委申请结题。
1.重点课题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有相关厅局、市(州)及以上部门采纳应用并进入决策的证明材料;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至少1篇是在国家级报刊或CSSCI刊物上发表)。
2.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有相关厅局、市(州)及以上部门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
(二)课题完成时限为两年,从课题立项之日算起。对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将撤销对该课题的资助。课题研究接受省社科评审委、省文旅厅共同管理、监督、验收,专项课题管理参照《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进行。
五、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20日中午12点前登录学校科研系统申报,上传《课题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单位汇总表》等3项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形式审查
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三)纸质材料提交
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人于6月23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提交笃行楼106科研处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附件2)6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6份。每3份申请书及活页(可用复印件)放入1个文件袋(封面贴上《课题申请书》首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