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转发自湖南省教育厅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填报2020度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通知》,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填报2020年度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通知 正文(1).pdf
科研处
2021年11月2日